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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電 日前,海南省教育廳重點解讀了新修訂施行的《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辦法》,新規實行師德表現一票否決制,明確規定12項教師不得出現的具體行為,包括“騷擾、猥褻學生或者與學生髮生不正當關係”等。
  其中亮點包括:將海南作為國家試點省份正在試行的“教師資格定期註冊制度”上升到法律層面;試行市、縣(區)、自治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定期輪崗交流制度;把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資格定期註冊、崗位聘用、考核、職務評聘、表彰獎勵的首要內容,對教師實行師德表現一票否決制。
  特別是明確規定了12項教師不得出現的具體行為,涵蓋教師的職業道德、教育教學行為規範,其中多項禁止性行為直接指向了近年來海南乃至全國教師隊伍中出現的問題,例如: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有損害國家利益和不利於學生健康成長的言行的;在教育教學活動中,不履行保護學生人身安全職責的;體罰學生和以侮辱、歧視等方式變相體罰學生的;騷擾、猥褻學生或者與學生髮生不正當關係的;吸毒、賭博、酗酒或者在學校公共場所吸煙的。  (原標題:海南立法實行師德表現一票否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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